1、學校整個錄取工作在甘肅省招生辦及招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考試院)的監督下進行,按照以文化考試為主的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察、綜合評價、擇優錄齲2、對加分投檔考生的處理:凡按政策規定加分投檔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檔分數對待。3、藝術類專業在錄取時數學成績計入總分。4、對進檔考生專業安排的辦法:按照各省區上線考生實際報考情況,并參照社會需求及近年來畢業生就業情況,合理排出專業錄取順序。5、實行遠程錄取管理模式,招生工作的各環節如提檔、閱檔、退檔、審核等均按照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規定執行。錄取結果將按規定及時在有關媒體和我校網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