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1、文、理科專業按考生所報專業第一志愿,依總分從高到低錄取。如專業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按專業第二志愿依總分從高到低錄取,不設專業級差,以此類推至專業錄滿。2、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按生源地區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原則錄取。3、河北省考生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其專業成績以河北省聯考成績為準,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河北省外考生參加我院藝術類測試的,需達到生源地區公布的高考最低控制線后,按我院測試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4、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專業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五官端正,無明顯異常,有慢性病或澳抗呈陽性者慎重填報。5、特殊教育專業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無明顯異常。該專業主要是培養特殊教育學校師資。6、學校不錄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7、對符合照顧條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檔考生以實際投檔分數為準。8、以上錄取原則與生源地區招生政策不符的,執行生源地區的招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