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工業大學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新城區愛民街49號

      第三章錄取規則與辦法第十條內蒙古工業大學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錄取體制,并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第十一條提檔比例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及其劃定的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考生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第十二條學校志愿學校鼓勵考生報考第一志愿,且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對于幾個志愿同時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檔考生的情況設定學校志愿分數級差。第十三條錄取程序1、學校根據提檔考生情況劃定各錄取專業的單科最低分數,達不到者,不予錄齲2、如第一志愿考生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時,學校對單科成績合格的考生按招生計劃數1:1劃線,該線上考生可按下款規定安排專業。3、專業安排對考生的專業安排,學校實行專業志愿和分數級差相結合的辦法予以錄齲根據當年的情況,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時,將考生成績減去一個分數級差值,安排第二專業志愿,依次類推,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將根據提檔考生的情況設定。如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成績調劑錄取,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做退檔處理。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視為不服從專業調劑。4、由于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且所報專業已滿;或由于身體條件等原因不予安排專業而空缺名額,從1:1線下且單科成績符合要求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上款規定安排專業。5、在安排專業時,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首先安排符合各省(市、自治區)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其次按考生類別選擇相關科目考試成績計算小分,小分高者優先。6、藝術類專業錄取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前一專業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可以從后一專業錄取,但對于未達到我校規定的文化課相關單科分數線的進檔考生,不予錄齲7、在內蒙古自治區本科一、二、三批及高職高專批錄取新生一般按專業志愿清的原則進行,即投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齲第十四條入學后測試對于報考英語本科專業的考生,其應試語種為英語。對于報考德語本科專業的考生,其應試語種為德語或英語。對于未參加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統一組織英語口語測試的考生,不能錄取在英語或德語本科專業。對于省級招生考試部門未統一組織英語口語測試的考生,若錄取在英語或德語本科專業,入學后須進行口語測試,不合格者調整到其它專業。對于錄取在建筑學、城市規劃和風景園林三個本科專業的考生,入學后須進行美術基礎測試,不合格者調整到其它專業。第十五條根據國家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精神,學校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加分和優先錄取的規定。在安排專業時附加分計入總分,如在出現平行分時,只計算相關考試科目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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