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錄取規則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根據考生報考人數優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依次錄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文史、理工類專業:專業錄取時遵守總分由高到低和專業順序由先至后的原則,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專業錄取,滿額為止;對于總分低于所報專業志愿要求,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4、考生身體健康狀況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