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第七條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招生的政策和規定,本著公正、公開、公平,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錄齲1、我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2、我校錄取投檔比例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所在盛自治區、直轄市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按各盛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不超過120%。3、錄取時在同批次內按所報院校志愿和專業志愿的順序,按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錄齲4、對于投檔基準成績相等的多個考生,要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和檔案材料進行擇優錄取;高考成績不能滿足所填報專業,又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5、我校承認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關于照顧分數的相關政策,但該分數只在考生進檔時有效,在決定是否錄取時,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考慮;在專業分配的問題上,對政策上加分或降分錄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績排隊分配專業,不享受加分。6、英語專業只招英語考生。計算機專業入學后外語教學只設置英語。其它專業對外語語種不限制。7、錄取時不對男女考生比例進行限制。第八條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方式進行。第九條錄取結果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布,考生也可到我校的招生網站上查詢或撥打招生咨詢電話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