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第八條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九條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條學校按志愿清(院校志愿)的方式確定考生的錄取順序。
第十一條學校按照考生投檔先后的順序,按分數優先的原則(含內蒙古自治區)為考生分配專業,對加分投檔的考生,按原始成績分配專業,若考生高考總分相同,優先為加分考生安排專業,而后依據專業志愿順序的原則,其他考生按照預錄專業所屬科類參照不同單科成績安排專業,具體為:
(一)預錄專業為理工類,以數學、外語、語文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二)預錄專業為文史類,以語文、外語、數學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三)外語專業文史類以外語、語文、數學;理工類以外語、數學、語文順序優先為單科成績高者安排專業。
第十二條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三條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通信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財務管理(中加)、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中加)以英語授課為主(如有其它專業語種要求,以當年度省級報考指南為準)。
第十四條男女比例要求,采礦工程、采礦工程(中俄)、地質工程專業因行業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專業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條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要求有美術基礎,學制五年,土木工程(中俄)學制五年,其它專業學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專業采取2+2+1培養模式,其中第5-8學期要赴俄羅斯學習,所以該專業只招收有志愿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