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錄取規則第十條學校的錄取工作采用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第十一條本科二批次管理學類專業和部分工學類專業實行按類招生,其它各專業按專業招生。學校根據在生源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投放的招生計劃,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按照考生的院校志愿、類志愿(或專業志愿)順序,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齲第十二條對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按照有關政策予以投檔的加分(或降分)考生,結合專業錄取實際,依據高考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齲第十三條黑龍江省的藝術類、體育類考生在文化課高考成績和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均達到省內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美術、音樂、體育類專業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學前教育專業按考生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齲其它各省報考我校的美術、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在參加我校于該省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測試且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文化課高考成績達到該省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予以投檔后,按專業課我校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齲第十四條學校各專業的錄取成績以總分為準,對考生的單科分數不做具體要求。第十五條學校各專業的招生對男女學生的比例不做限制。第十六條學校各專業對考生的外語語種均不做限制。第十七條學校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對考生的身體條件不做特殊要求。第十八條學校依據考生投檔信息中的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通過特快專遞向被錄取考生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加蓋“綏化學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