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原則第十一條根據國家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的要求和考生所在盛自治區和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政策和規定做好錄取工作。1.各批次專業錄取最低分數線要求不低于各盛自治區和直轄市相同批次錄取控制線,專業錄取時,按考生實際分數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齲2.投檔比例按照各盛自治區和直轄市招生部門有關要求制定,錄取時按招生計劃數100%比例分配專業,缺額專業將在剩余投檔考生中依據分數擇優錄齲3.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依次錄齲如果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即看是否達到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在其他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結束時,按高分到低分調劑到缺額專業;對不服從調劑者,作退檔處理。非第一院校志愿進檔的考生依據分數擇優錄取,調劑至缺額專業。4.專業錄取時,我校執行教育部有關對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檔等政策的規定。對于考生享受的各種政策,學校在提檔時予以認可,專業錄取時則按高考實際分數排序,在高考實際分數相同的情況下,依次優先錄取順序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英語、語文、數學分數高的考生。5.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并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投檔線后,在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省份,按省統考專業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在使用我校自行組織專業考試成績的省份,按我校專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齲6.體育類專業錄取辦法:體育統一測試成績合格并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體育類本科最低投檔線后,按照體育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齲7.學前教育專業錄取辦法: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并填報我校志愿的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本科最低投檔線后,在使用省統考專業成績的省份,按綜合分(文化課×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