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院嚴格按照國家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規定》和各省有關文件規定的招生政策進行錄取。 2、錄取按照志愿優先、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愿和分數,依次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調劑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不設志愿級差,選考科目不限,擇優錄取。 3、學院錄取分數線執行各省的最低錄取分數控制線。 4、對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學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執行。 5、對藝術類考生我院承認其他院校的專業課考試成績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藝術專業課統考成績。 6、學院錄取男女比例不限。 7、外語考試語種要求:不限 8、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