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執行國家教育部、各省(市)招生政策的規定,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2.進檔考生根據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根據專業志愿進行錄取,即:先考慮志愿,志愿相同時分數優先。考生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按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服從調劑時,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對填報的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3.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漢語言文學、英語、行政管理等5個專業只招收文科考生(江蘇考生的選測科目歷史,必測科目不限);材料科學與工程、工業設計、機械工程及自動化、熱能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電子科學與技術、信息工程、土木工程、工業工程、工程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等14個專業只招收理科考生(江蘇考生的選測科目物理,必測科目不限);藝術設計專業按計劃要求招收文科及理科考生(江蘇考生的選測科目不限)。 4.江蘇省普通類專業選測科目等級要求為CC(含)以上,必測科目等級要求為4C(含)以上,技術測試科目成績為合格;藝術設計專業學業水平測試要求為4C。 5.江蘇省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錄取,即:按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相同分數按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進行排序,根據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6.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所在省招生部門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均要達到所在省招生部門劃定的錄取分數線。進檔考生按文化考試成績及專業成績綜合相加排序,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7.體檢標準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8.各專業錄取均無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