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錄取第十四條 學院面向浙江盛北京市、江蘇盛福建盛山東盛廣東盛安徽盛四川盛湖南盛江西盛河南省11個省(市)招生,招生計劃以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第十五條 根據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招生當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院確定調檔比例,學院調檔數控制在當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2倍以內。第十六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院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第十七條 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第十八條 學院外語公共課為英語(英語專業除外)。第十九條 學院對英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英語專業要求100分(含)以上;日語專業要求90分(含)以上;對外漢語專業要求90分(含)以上;藝術設計、動畫專業要求50分(含)以上;對數學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原則上要求90分(含)以上。如果單科成績符合條件的生源不足,則按單科成績5分一檔降分錄取至額滿。以上英語、數學成績要求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市)普通高考實際英語、數學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第二十條 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市)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第二十一條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的考生,學院對1、2、3、4專業志愿按1-3分級差進行專業投檔,4、5、6專業志愿視為并列志愿,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總分相同時則參考相關科目成績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院根據考生的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非第一學校志愿的進檔考生,在計劃未滿專業中根據上述原則錄齲第二十二條 對實行高考選考科目省(市)的考生,某些專業因投檔線上按選考科目錄取生源不足時,學院執行省(市)教育考試院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可調劑錄取選考其它科目并有專業服從志愿的考生。第二十三條 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另發《2009年浙江工業大學之江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第二十四條 學院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有關要求及規定的形式進行公布。考生可登陸學院招生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