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規則:(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齲(二)學校在浙江省錄取按招生計劃人數1:1進行調檔。(三)外語語種不限。(四)男女比例不限。(五)身體健康要求: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六)專業錄取規則:1.文、理科專業采用“專業級差”的辦法進行專業投檔,第1、2專業志愿級差為2分,第2、3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第3、4專業志愿級差為1分,第4、5、6專業志愿級差為0分。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