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錄取規則第七條錄取新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入學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試為主,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齲第八條學校部分課程在教學中使用英語教材和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第九條體檢標準,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無其他特殊要求。第十條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特殊要求。第十一條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招辦)提供的本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由學校確定基本分數線。若生源充足,一般按各省(市、區)默認投檔比例提取考生檔案。若生源不足,則全額調檔,并根據志愿錄取情況決定是否征求志愿、降分和降分征求志愿(實行傳統志愿的省市區若生源不足,則第一志愿全額調檔,并根據志愿錄取情況決定是否提取其他志愿、補報及降分考生檔案)。具體程序為:1.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專業志愿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江蘇省在滿足選測為2B、必測為4C1合格的基礎上,根據考生高考成績按專業志愿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類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按專業志愿方式從高分到低分錄齲2.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當某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調劑到錄取未滿計劃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3.專業分數級差要求:學校在分專業錄取時,考生所填第一、第二專業之間的分數級差為2分,第二、第三專業之間的分數級差為2分,第三、第四專業之間的分數級差為2分,第四、五、六專業為平行志愿,不設分數級差。第十二條學校對考生的單科成績要求是:1.英語。文理科教育創新班、英語專業要求英語不低于110分,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物流管理專業要求英語不低于100分,日語專業要求英語不低于90分,藝術生填報藝術設計、動畫專業要求英語不低于50分(英語總分不是150分的省市區在錄取時,將折算成150分進行控制單科成績要求)。2.考生填報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專業要求有一定的美術基矗在實際錄取中,學校可根據生源總體情況適當調整單科成績要求。第十三條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區)高校招生委員會的加分優惠政策。第十四條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省(市、區)教育廳計財處、教育考試院(招辦)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第十五條在浙江省內,學校將招收文理科教育創新班,一年級不分專業培養學生學習能力與語言能力,二年級根據學生志愿,在相同科類內自主選擇專業;另外新聞傳播學類一年級新生按類培養,二年級開始根據《浙江萬里學院專業分流管理辦法》(浙萬院教〔2003〕46號),在尊重學生志愿的基礎上,學校結合教學資源進行專業分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