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規則: 1、嚴格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招生政策、原則和規定,為國家公平、公正地選拔人才; 2、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志愿優先的前提下按高考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3、調檔比例根據各地生源情況而定,不超過120%。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當地招生主管部門下發的相關文件執行。 4、對符合招生政策加分和降分的考生,學院依照各省招生政策執行。 5、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各專業招生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均無加試要求。 7、我院外語教學只開設英語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