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工作實行“院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工作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政策和規定,積極組織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按考生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齲(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4)身體健康要求:無傳染病,生活能自理。(5)錄取規則:①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進行錄齲②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高考成績無法滿足填報志愿的,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6)有專業分數級差要求的,具體要求為:無。(7)某些專業加試要求:無。(8)其他需要說明的問題: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