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國家教育部的規定,實行“學校負責、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程序,對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齲2、外語語種要求:英語3、男女比例:不限4、身體健康要求:按照國家教育部下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5、具體錄取方式:(1)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按本批次比例提供的投檔名單,錄取報考本院的考生,若招生計劃錄取名額未滿,則考慮錄取征求志愿考生。(2)進檔考生按考生實際分數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依次擇優錄齲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若仍不能滿足的,按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的,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錄取;對于高考成績沒能達到填報志愿的,又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3)對享受加分政策投檔的考生,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齲(4)無專業分數級差要求。(5)無專業加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