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規則1.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浙江省和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按招生計劃數的100%提檔,其它省(市、區)按不超過計劃數的120%提檔。2.進檔考生專業安排辦法:對于院校第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設置的為“平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采用“專業志愿優先”,即先根據專業志愿再按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對于非第一志愿(實行平行志愿設置的為“征求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采用“分數優先”,即高分考生優先安排專業。3.為便于組織外語教學,學校錄取考生的外語語種原則上為英語。4.體檢標準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5.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無特殊要求。6.對符合條件的加分投檔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齲五、音樂、美術類專業錄取政策1.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類同批次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愿,原則上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齲2.音樂學(師范)、美術學(師范)、藝術設計、藝術設計(服裝設計)本科專業和藝術設計、音樂表演、舞蹈表演高職專業,在綜合分的計算中,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權重各占50%。3.面向江西、安徽、山東、甘肅、內蒙古等五省招生的音樂學本科專業,在綜合分的計算中,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權重分別占70%和30%。六、書法學(師范)專業錄取政策在專業合格、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藝術公辦本科最低錄取分數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愿,原則上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齲對于專業成績特別優秀且文化上線的考生,經我校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可優先錄齲七、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政策根據國家教育部、體育總局的有關文件精神,運動訓練本科專業實行單獨提前招生。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分項目根據考生的體育專項考試成績擇優錄齲已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錄取后不得轉入學校其它專業。八、戲曲表演類高職專業自主招生政策學校單獨組織報名,單獨考試,高考前單獨提前錄齲在專業和文化成績均上線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志愿,原則上按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齲在綜合分的計算中,專業成績和文化成績的權重分別占70%和30%。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高考和高職單考單招,其他院校不再錄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