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安徽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實施辦法》和《安徽省2009 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素質,擇優錄取。 2、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身體狀況檢查合格,高考成績達到本批次控制分數線的考生,錄取投檔時根據考生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相同分數看學業水平測試、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順序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志愿,依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如果專業服從,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高考志愿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又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往屆生的錄取工作按省高招辦有關規定執行。 3、專業對身體健康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 4、錄取時,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5、調檔比例:根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10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6、審計實務(基建審計)、工程造價招收理科生,其他專業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