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教育部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2、錄取過程中,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達線分數,對按比例進檔的考生檔案進行認真審閱,按照“先志愿后分數”的錄取規則進行,從高分到低分,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愿考生;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錄取第二專業志愿;若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如果填報“專業服從”,可調劑到其他專業;3、各專業無男女生比例限制;4、各專業外語語種均為英語;5、往屆生的錄取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辦理,和應屆生一視同仁;6、對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我院予以承認,并按考生享受加分政策后的總分予以錄取;7、身體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