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 1.招生條件:按照當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2.基本原則: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3.錄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委會有關政策及規定實施。 4.執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考生健康方面的相關規定和要求。 6.結合人才培養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本科部分專業限定其他錄取條件如下: (1)對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語語種為英語;對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不作要求,但在校學習期間,除對英語專業外,學院不對其他專業開設非英語語種的外語教學。 (2)要求英語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單科成績一般不低于110分。 (3)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等專業一般要求高考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80分。 若當年高考個別科目全省總體成績偏低,我院將視情況適當調整對單科成績的要求,并報安徽省招生主管部門備案。 7.為最大限度保障進檔考生利益,綜合考慮考生分數與志愿的關系,我院錄取采用專業級差的方式。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按專業級差錄取,第一、第二專業級差分為3分;第二、第三專業級差分為2分,第三、第四專業級差分為1分。 8.頒發證書學校名稱、證書種類:學生學業期滿,成績合格,統一頒發安徽大學江淮學院畢業文憑;對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將授予安徽大學江淮學院相關學科學士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