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2009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省教育廳下發的《招生錄取工作細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2、學院將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根據分數優先原則確定每個考生的錄取專業。若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服從專業調劑者,將由學校根據分數調劑到相應專業;3、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規定加分提檔錄取;4、外語類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口齒清楚、聽辨靈敏、口試成績符合要求。5、旅游管理專業,要求考生體貌端正,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6、已通過專業測試的藝術類考生,高考時應參加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統考。錄取時,在考生高考成績過線的情況下,按照藝術類專業測試成績的排名依次錄齲7、錄取時,無男女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