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實行。調檔比例為招生計劃數的120%。 2、我院招生錄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3、招生錄取堅持志愿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填報第一志愿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4、第一志愿的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所報第一志愿或前一志愿未被錄取,按照考生本人填報的專業先后順序,參與錄取未滿的專業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5、藝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為:在專業成績達到投檔控制分數線前提下,按照考生志愿順序,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文化成績同分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較高分的考生。 6、所報志愿未被錄取的考生,有填報愿意調劑志愿的,可綜合考慮缺額專業人數擇優錄取;否則按退檔處理。 7、錄取調劑志愿的考生。 8、男女比例:不限。 9、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色盲色弱的考生不能報考土木工程專業、藝術類專業,肢體殘疾考生不宜報考我院工科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