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畢業生順利擇業和就業,免除畢業生在戶口、檔案方面的后顧之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2]19號文件精神,經湖北省教育廳有關主管部門批準,我院在文件規定范圍內,為廣大畢業生提供戶口、檔案管理服務,特制定本托管辦法。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第一條、本辦法的戶檔托管對象為:1、無就業單位但戶口、檔案不愿轉回生源所在地或盛市人才市場而自愿要求留校托管的畢業生2、已與用人單位簽署就業協議但因用人單位不能為其轉檔落戶而自愿要求留校托管的畢業生第二條、戶檔托管辦理程序為:1、畢業生在系部領榷畢業生戶檔托管申請書》、《畢業生戶檔托管登記表》、《畢業生保存戶口檔案協議書》(一式兩份),填好后交系部審核簽章。2、畢業生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審核簽章,繳納托管費用。3、畢業生本人自留一份協議書作為今后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的憑據。第三條、戶檔托管收費標準一次性收取手續費(含遷入遷出及工本、網絡發布等)、檔案轉遞郵寄費共30元。第四條、學院為戶檔托管的畢業生提供下列服務:1、免費管理戶口檔案兩年;2、免費提供用人單位需求信息;3、提供推薦就業相關服務;4、應畢業生要求有償出具有關非就業證明;5、辦理報到手續和戶口遷移手續;第五條、畢業生申請托管戶口、檔案的期限為自畢業(當年7月1日)后兩年。在托管期限內畢業生可隨時提出提前結束托管的要求,辦理轉出手續。因特殊原因需延長托管時間,應提出書面申請,經學院同意,并需繳納延長托管的相關費用。第六條、申請戶口、檔案在校托管的畢業生,應辦理全部離校手續;不得在校居住;不享受在校生的待遇。畢業生在托管期間因病或發生意外傷害,所有費用由畢業生本人承擔。第七條、戶檔托管的畢業生應履行以下義務:1、每季度以電話、信函或電子郵件等各種方式主動與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聯系,報告近期情況。2、落實就業單位后,及時通知學院,并主動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3、托管期滿,主動將本人戶口和檔案遷出或遷移到學院指定的派出所和單位;4、托管期滿需延長保存時間,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續托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第八條、托管期滿且不主動與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聯系辦理轉出或續托手續的,學院有權按國家規定將其戶口和檔案材料轉至其原籍地的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畢業生調配部門。第九條、戶檔托管的畢業生應當遵紀守法。在戶檔托管期間,托管畢業生因違法、違規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后果由托管畢業生自行承擔,與學院無關。托管畢業生若有違法行為被治安拘留處罰、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有權將托管畢業生的戶口、檔案轉出,不再為其辦理協議約定事宜。第十條、戶檔托管的畢業生在托管期滿或需要時,憑《畢業生戶檔托管登記表》、《畢業生保存戶口檔案協議書》原件、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或接收函、戶口和檔案托管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正式函件、專升本錄取通知書等,到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辦理戶檔遷出手續。第十一條、如國家或湖北省有關政策發生變化,經湖北省教育廳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有權將托管畢業生的戶口、檔案轉至上級統一規定的職能部門。第十二條、本辦法解釋權歸武漢航海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武漢航海職業技術學院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二○○四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