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第六條 天津海運職業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09年面向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計劃。報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由其向社會公布;同時還將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錄取過程中,經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可對生源好、一志愿足、錄取分數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作適當調整。
西安交通大學醫學院
四川航天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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