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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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費標準及其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必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經河南省物價局、財政廳和教育廳批準,2013年學費收費標準為:

        本科理工類專業為3700元/生.學年;英語、漢語國際教育、俄語、法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業工程、工程管理、物流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行政管理、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為3400元/生·學年;本科三批為12000元/生·學年;

        藝術類專業為5700元/生·學年;

        國際合作辦學:本科二批(與英國提賽德大學合作辦學)為15000元/生·學年;高職高專為13000元/生·學年;

        軟件學院(高職高專)為11000元/生·學年;

        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階段河南省為20000元/生·學年,升入普通本科后按同等學生標準收取。其他省份收費標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六人間住宿費按800元/生·學年、四人間住宿費按1000元/生·學年標準收取。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依據有關規定,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一套以“獎、貸、助、補、減、免”為主體的學生資助體系,開辟有新生入學“綠色通道”。

            學校目前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華北水利水電“大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學業獎學金”、“積極進取獎學金”、“專業獎學金”、“海外校友獎學金”、“優秀新生獎學金”等;設立有國家助學貸款和學生勤工助學專項基金,有相對穩定的學生勤工助學崗位,設立有專項臨時困難補助等。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依據培養計劃對學生進行培養,合格后頒發華北水利水電大學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士學位證書。符合修讀第二學士學位條件的,可自愿申請修讀第二學士學位專業;在取得主修專業畢業資格,獲得主修專業學士學位并滿足授予第二學士學位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可獲得第二學士學位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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