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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春季招生簡章

      2024年01月27日 07:07 | 大學路

      最近經常有小伙伴私信詢問2023年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春季招生簡章相關的問題,今天,大學路小編整理了以下內容,希望可以對大家有所幫助。

      本文目錄一覽:

      2023年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春季招生簡章

      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簡章">2022年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是一所民辦專科院校,學校順利通過了教育部組織的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現有現代通信技術等專業。在填報志愿之前,我精心準備了“2022年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希望能夠幫助考生們找到心儀的學府。
      2022年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簡章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名稱: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

      第四條 學校國標代碼:14363

      第五條 學校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厚街鎮教育園區學府路;郵政編碼:523960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性質:民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 畢(結)業頒證:對取得我校學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結)業要求者,頒發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學生,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開具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學校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 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美術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八條 在廣東省報考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根據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該專業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專業志愿。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的同分點處理辦法:按該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美術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分數優先”的原則,優先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前的考生,再錄取投檔總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的同分點處理辦法:按該省份有關規定執行。

      美術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術科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

      第二十三條 學校動漫*技術(與臺灣育達科技大學學分互認項目)、烹飪工藝與營養(與臺灣佛光大學學分互認項目)專業為學分互認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考生,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學校招生網站。招生錄取時,如出現生源不均衡,進行組內專業間計劃調整,錄取有關考生。

      第二十四條 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需慎重報考。

      第二十六條 有關加分或照顧錄取政策,按各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由于民航行業及空中乘務工作用人單位有要求,請未達到“男生身高170~185cm、女生身高160~175cm,男生裸眼視力0.7 以上,女生矯正視力0.5 以上,無色盲色弱”基本條件的考生謹慎填報。

      學校其他招生專業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目錄。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新生入學復查相關工作按廣東省招生辦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行。

      普通類(歷史、物理)專業學費15800元/生·學年;藝術類專業學費16800元/生·學年;計算機網絡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大數據技術、云計算技術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應急救援技術、安全智能監測技術、工業設計、服裝設計與工藝、建筑消防技術、護理、康復治療技術、藥學、中藥學、醫學檢驗技術、口腔醫學技術、醫學美容技術專業學費16800元/生·學年;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專業學費18800元/生·學年;空中乘務專業學費24800元/生·學年。住宿費1800~4800元/生·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三十三條 招生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0769-83076600、6692、6633、6693

      傳真:0769-83076600

      電子郵箱: [email?protected]

      學校網址:http:// /

      招生網址:http:// / zsjyb/

      第三十四條 學校黨委辦公室負責監察、監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監督*:15818221481

      傳真:0769-83076600

      電子郵箱: [email?protected]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學校2022年夏季普通高考專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由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授權廣東創新科技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市)的規定為準。

      2023年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2023年 廣東 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春季 高考 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學校春季高考招生錄取 工作 ,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 校招 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院校名稱: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院校國標代碼:12953

      第五條??學校地址:廣州校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中山大道西191號;郵政編碼:510630

      江門校區:江門市蓬江區潮連連荷路25號;郵政編碼:529090

      第六條??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辦學性質:公辦

      第八條??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學校主管單位:廣東省電信實業集團公司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錄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學籍的學生,在校期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 證書 。頒發證 書 學校名稱: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學者,視具體情況發放肄業證書或寫實性 學習 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辦法并組織實施,建立監督協調機制,處理春季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為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負責招生日常事務工作。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錄取期間成立*組,安排專人負責處理考生及家長的申訴、投訴等*事項。

      第四章 類型及計劃公布

      第十四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含“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 考試 成績”招生錄取(下稱“依學考錄取”)、招收中等職業學校 畢業生 統一考試招生錄取(下稱“3+證書”考試招生)等,具體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要求以廣東省招生辦公室編制的《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 專業目錄 》為準。

      第五章 報考要求

      第十五條??報考本校“依學考錄取”的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本校“依學考錄取”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高中生版)。

      第十六條??報考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的中職考生須符合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粵招〔2022〕6號)規定的有關普通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考報名及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 畢業 生統一考試且取得擬報考專業要求的專業技能證書。

      本校“3+證書”考試各招生專業有關要求詳見《廣東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統一招生專業目錄》(中職生版)。

      第六章 錄取辦法

      第十七條??按照“學校負責,省招辦監督”的原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以考生相應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制定“依學考錄取”、“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十八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一節?“依學考錄取”錄取規則

      第十九條??本校“依學考錄取”按普通類招生錄取,普通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 志愿 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節?“3+證書”考試招生錄取規則

      第二十條??本校“3+證書”考試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第三節 錄取備案

      第二十一條??學校將春季高考擬錄取的各專業考生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備案,并根據省招生辦公室審核通過的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七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錄取標準,則予正常錄取。

      第八章 組織保障

      第二十三條?學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構建公開透明的招生信息公開體系,將招生政策、考生報考資格和報考條件、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和重大違規事件處理結果予以公開,讓廣大考生和社會及時獲取招生信息,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確保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第九章 新生 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四條??經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繳交 學費 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二十五條??新生報到時須核驗考生高中階段(含普通高中、中職、中專、職中、技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證明,無相應證書證明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學后,學校按照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錄取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進行資格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辦理,予以轉專業或取消學籍。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七條??本校收費標準按《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學分制收費管理辦法(2021年修訂)>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文科類專業學費5250元/生·學年,理科類專業學費6410元/生·學年;廣州校區住宿費900元/生·學年,江門校區住宿費以*批復為準。

      第十一章 資助政策

      第二十八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章 招生咨詢、監督與申訴

      第二十九條??招生咨詢

      咨詢*:020-38253329

      傳真:020-38252682

      電子郵箱:guptzb@gupt.edu.cn

      學校網址:

      招生網址:

      第三十條??監督與申訴

      接受紀律監督與申訴的聯系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人:詹曉

      監督*:020-83969100-8200

      電子郵箱:zhanxiao.gupt.gd@chinaccs.cn

      第十三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春季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條??本章程由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授權廣東郵電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規定不一致的,以國家和省的規定為準。

      廣東科貿職業學院2020年春季招生簡章

      春季分類分類招生類型

      我校2020年春季分類招生類型包括以下: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招生、自主招生、高職專業學院等類型。

      2020年我校招生計劃總數8680人。在春季高考招生中,擬招6963人。其中,依據學考:文科計劃招生1178人,理科計劃招生2114人,美術類計劃招生203人;3+證書計劃招生1476人;高職專業學院計劃招生380人;自主招生計劃招生616人(高中245人,中職371人)。

      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號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

      2.文科類、理科類普通高中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1門達到C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美術類文科考生的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美術類理科考生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美術類普通高中考生須同時參加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美術類對應科目的術科統一考試

      3.報名參加2020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3門科目考試。

      4.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二)“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專業及計劃

      注:以上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志愿填報

      2020年“依學考成績錄取”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間,憑本人考生號和密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進入春季高考志愿填報模塊填報志愿,并使用高考報名時綁定的*號碼接受短信驗證碼,完成網上志愿填報及確認。

      (1)填報網址。廣東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網址為: 。

      (2)志愿確認。考生通過*短信驗證碼方式進行網上志愿確認,不設現場簽名確認環節。投檔錄取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愿信息為依據。志愿填報期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將使用106904886號碼發送有關短信,請考生密切留意該號碼發送的短信。

      (四)“依據學考成績招生錄取”錄取原則

      我校依據學考成績招生分文科類、理科類進行錄取。文科類及理科類根據考生投檔學考成績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合成)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美術類考生的分檔分數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按照《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0年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試點工作的通知》中投檔總分合成方式及排序方式執行,即分檔依據為考生排位情況。

      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號的應、往屆中職(含職業中專、職中、技工學校)畢業生;

      2.報名參加2020年招收中職畢業生“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語文、數學、英語科目考試,且獲得招生專業所要求的專業技能課程證書;

      3.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二)“3+專業課程證書”招生專業及計劃

      注:以上最終招生專業及計劃以省考試院公布為準。

      (三)“3+專業課程證書”考試招生志愿填報

      2020年“依學考成績錄取”實行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在4月7日9:00至10日18:00期間,憑本人考生號和密碼登錄廣東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進入春季高考志愿填報模塊填報志愿,并使用高考報名時綁定的*號碼接受短信驗證碼,完成網上志愿填報及確認。

      (1)填報網址。廣東省普通高考管理系統網址為: 。

      (2)志愿確認。考生通過*短信驗證碼方式進行網上志愿確認,不設現場簽名確認環節。投檔錄取以考生網上確認的志愿信息為依據。志愿填報期間,廣東省教育考試院將使用106904886號碼發送有關短信,請考生密切留意該號碼發送的短信。

      (四)“3+專業課程證書”考試錄取原則

      我校“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招生根據考生統一文化科目考試合成總分投檔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擇優錄取。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依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當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中職階段就讀專業相關性較高的考生。

      高職自主招生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高中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號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文科類、理科類普通高中考生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3門達到D級及以上等級。文科類考生的3門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生物;理科類考生的考試科目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

      2.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原則上不低于100分。

      中職生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號的中職(含職業職中、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職生的各專業對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證書不做要求;

      3.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二)高職自主招生專業及計劃

      高職自主招生高職專業學院

      (一)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1.符合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并取得2020年考生號的中職(含職業職中、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2.我校自主招生招收中職生的各專業對考生中職階段就讀專業及職業資格證書不做要求;

      3.無普通高考體檢結果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被錄取。

      (二)高職自主招生高職專業學院專業及計劃

      三)考試地點及考試時間

      考試地點設在協同中職學校(肇慶市農業學校肇慶市工業貿易學校);考試時間待定,請留意本校招生網站。

      (四)高職自主招生高職專業學院招生錄取規則


      1.高職專業學院實行中高職院校聯合培養,教學地點設在協同中職學校。高職專業學院試點班錄取考生不得轉專業或轉入同專業非試點班。


      2.高職專業學院招生按照“學生自愿報考、高職院校考核錄取”的原則,參照我校中職生自主招生“文化基礎+職業技能”的考核辦法進行考核及擇優錄取。

      廣東省2020年春季高考招生錄取最低分數線

      一、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


      專科院校(專業)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文化科總分100分。

      高職院校招收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考生文化科總分90分。

      高職院校依據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招生錄取
      文科類:文化科總分120分。
      理科類:文化科總分120分。
      美術類:文化科總分120分,美術術科1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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