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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職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

      2024年03月12日 00:39 | 大學路

      今天大學路小編為大家帶來了高職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希望能幫助到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本文目錄一覽:

      高職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

      新疆警察學院招生章程">2022年新疆警察學院招生章程

      2022年 新疆 警察學院招生章程已經公布,主要包含學校概況、招生計劃、報考條件、錄取規則、 收費標準 、獎助學金等信息,以下是詳細內容,供大家參考。

      新疆警察學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公安 工作 的意見》《國務院關于深化 考試 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保證新疆警察學院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新疆警察學院普通高考本、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新疆警察學院招生工作在學院黨委統一領導下組織進行,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概況

      第四條?學院全稱:新疆警察學院(學院代碼:12734)。

      第五條?辦學性質:教育部批準設置的具有高等學歷招生資格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大學本科,學制4年;高職(專科),學制3年。

      第七條?辦學地址:

      長沙路校區(*市新市區長沙路1108號)。

      米東校區(*市米東區柏河鄉開泰北路5428號)。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新疆警察學院設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招生工作,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招生 就業 指導處),負責具體業務工作。

      第九條?新疆警察學院設立本年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監督領導小組,對本科招生工作實施全面監督。

      第四章?招生計劃

      第十條?新疆警察學院屬公安類院校,區內公安專業招生計劃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或用人單位根據考生 畢業 年度招錄需求情況核定,非公安專業招生計劃根據辦學實際情況設置。

      第十一條?偵查學(*爾語方向)招錄培養計劃根據國家相關部委文件通知要求設置,按計劃類別設置為:定向生源地公安機關就業和定向生源地鐵路公安機關就業。

      第十二條?專科層次治安管理 專業設置 部分面向移民管理部門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招生計劃,考生入學時需簽署培養協議。畢業取得相應學歷,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有關要求的,參加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錄統一考試,順序選擇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提供的就業崗位,不允許選擇報考其他公安崗位。

      第十三條?公安專業招生計劃分男女設置,只有備注“招女生”的計劃為女生計劃,其余無備注的全部為男生計劃。

      第十四條?新疆警察學院按相關政策預留公安英烈、一級至 四級 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保送生計劃。

      第五章?招生對象及招生條件

      第十五條?報考普通公安類專業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中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4. 志愿 從事公安工作,熱愛人民公安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 學習 、拼搏奉獻;

      5.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6.普通高級中學畢業,戶籍限制根據生源省(區、市)規定的公安院校報名資格執行;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政治條件;

      8.具有良好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 面試 、體檢、體能測評標準。

      第十六條?報考偵查學(*爾語方向)定向招錄培養計劃的考生應取得當年高考資格,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熱愛中國*,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社會主義制度;

      4.遵規守紀,誠實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熱愛公安事業,立志為捍衛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刻苦學習、拼搏奉獻;

      6.普通高級中學應屆 畢業生 ;

      7.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漢族,未婚;

      8.思想政治素質好,符合公安機關涉密要害職位錄用人民警察政治條件的學生 黨員 、團員;

      9.身心健康,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招生體檢和體能測評標準;

      10.不存在有關規定要求的任職回避情形。

      第十七條?報考公安類專業的考生需參加公安院 校招 生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的,不予錄取。

      第十八條?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標準按公安部、教育部及生源省(區、市)公安、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關通知執行,具體內容以正式下發文件為準。

      第十九條?報考偵查學(*爾語方向)招錄培養計劃的考生應符合第十六條的報考條件和第十七條中規定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評要求,還需參加生源地有關部門組織的 公務員 錄用考試。考生錄取后,簽訂定向招錄培養協議方可報到入學。

      第二十條?公安英烈、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高中畢業、學習成績良好、未婚、年齡在16歲至22歲之間,志愿獻身公安事業的,向公安英烈、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所屬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提出 書 面申請,報自治區公安廳政治部審核,公安部批準(參加公安部組織的保送生考試),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可按保送生相關政策入學。

      第二十一條?報考非公安類法學專業的考生無上述年齡、政治考察、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等條件限制。

      第六章?錄取規定

      第二十二條?招生錄取按照專業性質分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二批次和專科提前批次招錄。本科提前批次和專科提前批次未被錄取的考生,不影響考生后續其他批次的錄取。

      第二十三條?新疆警察學院本科提前批、本科二批次錄取控制 分數線 ,在未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區、市)執行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已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的省(區、市),執行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提前批次執行生源省(區、市)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第二十四條?新疆警察學院偵查學(*爾語方向)招錄培養計劃按照生源省公務員錄用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投檔錄取。其他招生專業、招生計劃錄取時按照國家教育部、計劃投放省(市、自治區)相關文件要求以及2022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相關通知執行。

      第二十五條?除偵查學(*爾語方向)招錄培養計劃以外,其他招生計劃的錄取原則:錄取時堅持從高分到低分、兼顧考生第一志愿優先的原則,依次按照總分、數學、英語單科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對于所報專業已滿且又不愿服從調劑的考生不予錄取,堅持*息、公平競爭、公正選才。

      第二十六條?新疆警察學院招生實行 計算機 網上遠程錄取。錄取通知書以特快專遞方式寄達。

      第七章? 新生 入學復查

      第二十七條?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到我院的新生,持我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按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新生報到時,學校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書、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新疆警察學院公安專業學生入學后,學院在2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報考資格復審、生源地復核、政治考察復核、檔案復審和體檢復檢等復審復查工作。復審復查合格的,予以注冊學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其他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將取消入學資格。復查內容除上述外還應有: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應當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查中發現學生身心狀況不適宜在校學習,經學校指定的 二級 甲等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規定保留入學資格。

      復查的程序和辦法,由學校規定。

      第八章?在校管理、畢業與就業

      第三十條?新疆警察學院不分專業類別全部實行警務化管理。

      第三十一條?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的,準予畢業,在學生離校前發給畢業 證書 。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位證書。

      第三十二條?根據《關于加強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工作的意見》《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文件規定,新疆警察學院公安專業學生(不含偵查學(*爾語方向)招錄培養生)在畢業時達到畢業條件且符合人民警察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統一招警考試,按程序選擇崗位。面向移民管理機構就業的,限報考新疆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提供的崗位。

      第三十三條??法學專業學生不能參加公安機關面向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統一招警考試。

      九章?附?則

      第三十四條?收費標準按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規定標準執行,標準為:本科 學費 5500元/每學年,專科學費3300元/每學年。

      第三十五條?新疆警察學院建有完善的學生資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勵志獎學金、自治區人民*高校助學金、新疆警察學院“英才”獎學金、新疆警察學院“育才”助學金、勤工助學、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資金、“綠色通道”、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等多種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

      是的。

      招考對象為公安院校公安專業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應當符合人民警察的招考資格條件。省級公安機關負責組織資格審查工作,并將審查結果在公安院校進行公示。公安院校要如實提供有關信息,配合做好有關工作。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對資格審查工作進行監督。

      2016年—2019年畢業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根據實際情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入警比例。2020年以后畢業的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省級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院校教學質量評估情況,結合實際確定入警比例,并據此劃定合格分數線。部屬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納入生源省或擬報考省一并劃線。

      擴展資料: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的相關要求規定:

      1、公安院校畢業生進入公安隊伍,必須堅持“凡進必考”,按照規定的條件、標準和程序進行。加大公開透明力度,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公安院校公安專業畢業生主要充實到基層一線執法崗位,著重滿足艱苦邊遠地區的招警需求,著力解決基層專業人才引進難、艱苦邊遠地區招警難問題。

      參考資料來源: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

      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2022年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招生簡章及招生計劃專業人數錄取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2020年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0年高職(專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學院簡介

      第五條學院全稱: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學院代碼:14082

      辦學層次:專科

      辦學類型:省屬公辦高等職業院校

      第六條學院地址

      燕山校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歷下區二環東路6997號

      明水校區位于山東省濟南市章丘區章萊路3555號

      第七條辦學特色

      學院立足行業辦學,不斷提升人才培養質量和服務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水平。近年來先后加掛山東司法行政學院、山東律師學院、山東省委黨校省司法廳分校牌子。

      (一)法警并舉文武兼備

      學生在校期間統一接受系統的法律教育,培養良好的法律素質。實行嚴格的警務化管理,通過規范日常行為、嚴肅警容風紀、強化警務技能訓練,培養良好的警察素質。我院畢業生職業忠誠度高,警務素質硬,職業技能強,工作上手快,深受用人單位青睞。

      (二)便捷入警服務行業

      學院為山東省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定向招錄院校,山東省司法行政機關自起每年面向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應屆畢業生單獨設置監獄戒毒人民警察招錄計劃,學院相關專業畢業生將成為全省司法行政機關招錄監獄、戒毒人民警察的重要來源。

      (三)教育培訓一體運行

      學院作為全省司法行政系統的教育培訓基地,承擔全省司法行政系統公務員,監獄、戒毒人民警察,律師,法律服務工作者相關培訓任務。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一體運行的辦學模式,增強了學院發展后勁。

      第三章組織機構

      第八條學院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高職(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學院招生工作由學院紀委實施監督。監督*:17866616873。

      第四章專業設置及計劃

      第十一條學院建有法律實務類、法律執行類、司法技術類3個專業群。2個專業群被立項為山東省品牌專業群,3個專業為省級特色專業,2個專業為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建設專業,3個專業教學團隊為省級教學團隊。

      第十二條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為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學生畢業后可參加我省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公務員)定向招錄考試,第十三條學院各省、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五章報考條件

      第十四條招生對象:參加2020年山東省統一高考的考生(含春季高考)。

      第十五條招生外語語種:招生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公共外語為英語。

      第十六條高考成績達到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可填報我院各專業志愿。

      第十七條報考我院的考生身體條件除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良好,組織紀律性強。

      (二)無違法犯罪記錄。

      (三)報考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的考生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1995年1月1日后出生)。

      (四)無殘疾、無明顯疤痕、無紋身、刺字;其他執行國家教育部和衛生部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五)報考我院的考生原則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其中報考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司法警務專業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第十八條報考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我院組織的政審、面試、體檢和體能評測(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時間另行發布)。除符合第十八條規定的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及標準:

      (一)政審。需政審合格,可在我院招生信息網下載政審表或持生源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政治考察不合格,不予錄取:

      1.受過刑事處罰、收容教養、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參加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的;

      4.有吸毒史的:

      5.其他原因不適宜從事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工作的。

      (二)面試。需面試合格,主要從言語表達、心理素質、身體協調性等方面測試考生是否合格。

      (三)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錄用有關規定執行,詳見《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

      同時,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體重:體重(千克)÷身高(米) 2

      男生在17.3~27.3之間,女生17.1~25.7之間

      2、視力:單側裸眼視力4.7及以上;無色盲、色弱。

      3、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嗅覺正常;

      4、血壓正常:收縮壓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張壓小于90毫米汞柱;

      5.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

      (四)體能評測

      項目及標準:

      男生:立定跳遠≥2.05米;俯臥撐≥6次/10秒;縱跳摸高≥265cm。

      女生:立定跳遠≥1.5米;仰臥起坐≥5次/10秒;縱跳摸高≥230cm。

      第十九條報考安全防范技術(航空方向,與北京圣輔國際教育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專業的考生須面試合格。

      第二十條司法警務(特勤特警方向)專業只招男生,其他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條在高考成績達到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院按照教育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第六章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采取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遠程網上錄取,其中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司法信息安全、行政執行專業在政審、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安全防范技術(航空方向)專業在面試合格的考生中錄取。對報考我院的線上考生,根據考生報考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若線上考生不足,則參加征集(后續)志愿,根據考生報考專業按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以此類推。

      第二十三條在相同條件下參考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

      第二十四條學院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學院對考生體檢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六條錄取結果公布方式:錄取通知書、各省招生考試院網站、學院網站。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校后,學院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和資格復查。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畢業生待遇

      第二十八條依據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頒發經省教育廳審核、編號,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注冊的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條學生學費和住宿費執行山東省發展改革委統一核定的標準。學生退費嚴格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學院設有多種獎助學金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依照國家有關政策,針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獎、貸、助、勤、補、減”等全程資助措施,確保學生完成學業。

      第三十一條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

      咨詢*:0531-58663619、58663620、58663621

      傳真:0531-88947574

      通信地址:濟南市二環東路6997號郵編:250014

      第三十二條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有關政策不一致的規定,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四條本章程由山東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大學路整理的高職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 公安院校公安專業人才招錄培養制度改革的意見相關內容,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敬請查閱大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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