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關學院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上海市浦東新區華夏西路5677號

      高考 填報志愿 時, 上海 海關學院獎學金有哪些、一般多少錢是廣大考生和家長朋友們十分關心的問題,以下是 為大家整理的獎學金設置情況,供大家參考:

      1、上海海關學院獎學金設置情況

      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 勵志 獎學金 和國家助學金

      國家、上海市政府獎學金的評選對象為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全日制 大學生 。一年級學生不具備申請資格。

      國家勵志獎學金評選對象為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大學生中品學兼優的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對象為在校生中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具體包括當年高考入我校的一年級 新生 和在校的二、三、四年級學生。

      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中的一種。

      同一學年內,申請并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三項中一項。

      評選條件

      (一)國家、上海市政府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1.申請國家獎學金和上海市獎學金的學生應當 學習 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學年內未受到通報批評或各種處分;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德育測評為良好以上。

      3.學生學習成績優異,學習成績 專業排名 位于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原則上在評選學年內獲得校一等及以上獎學金。

      4.學生綜合測評專業排名位于前10%。

      5.對于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的,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特別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 工作 、 體育 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或幾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得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干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杰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選條件

      1.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學生必須是評獎學年經過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2.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學年內未受到通報批評或各種處分。

      4.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德育測評為良好以上。

      5.勤奮學習,成績優良,原則上在評獎學年獲得校綜合獎學金,成績專業排名位于前50%,綜合測評成績專業排名位于前50%。

      6.家庭經濟困難、平時生活簡樸。

      7.積極參加社會工作、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

      (三)國家助學金的評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自覺遵守國家的憲法和法律,遵守大學生守則和學校規章制度,學年內未受到通報批評或各種處分。

      3.誠實守信,團結友愛,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平時生活簡樸。

      6.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和公益活動。

      獎勵金額和人數

      (一)國家、上海市政府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三)國家助學金的平均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00元,具體標準及分檔根據上級單位當年下達的指標確定。

      (四)各類獎項的具體名額根據上級單位當年下達的指標確定。

      在同等條件下,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優先考慮

      (一)在同等條件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以獎學金獲得等級高者優先,其次以綜合測評排名在前者優先。

      (二)國家助學金按家庭經濟困難程度較困難者優先。

      (三)在同等條件下,評獎學年曾獲上海市和學校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員等各類先進者優先;當年新生獲得省市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稱號者優先。

      學校獎助學金評定以綜合素質測評為依據,每學年評定一次。獎學金包括綜合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社會獎學金。助學金包括社會助學金、學校助學金。

      申請學校獎學金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勤奮 努力 ,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2.學習努力,評定學年無不及格課程(包括除通識教育選修課之外的所有必修、選修課程);

      3.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本學年未受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 宿舍 衛生檢查評比均在合格以上。

      4.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體育課成績在中等以上并通過大學生體育鍛煉標準;

      5.及時按規定繳納 學費 及有關費用,評獎學年不得無故拖欠。

      (一)綜合獎學金

      獎項

      特等獎

      一等獎

      二等獎

      三等獎

      金額

      3000元

      2000元

      1000元

      400元

      比例

      1%

      3%

      8%

      20%

      智育

      成績

      必修課中的 考試 課平均90分以上、考查課良以上

      必修課中的考試課平均85分以上、考查課良以上

      必修課中的考試課平均80分以上、考查課中以上

      必修課中的考試課平均75分以上、考查課中以上

      說明:如某一等級獎學金比例超出,按考試課平均成績、班級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確定。

      (二)單項獎學金

      1.精神文明獎

      (1)評獎條件:綜合測評成績列班級前50%,且在精神文明建設方面有突出表現,可參評精神文明獎,每班1個名額。

      (2)獎勵金額:200元/人

      2.綜合進步獎

      (1)評獎條件:學習努力,各方面表現良好,綜測成績提高明顯,評定學年綜測成績比上一學年在班級內提高10個以上名次,可參評綜合進步獎,每班1個名額;另外,少數 民族 學生提高5個以上名次,可參評綜合進步獎,每班1個名額。

      (2)獎勵金額:200元/人

      3.社會活動獎

      (1)評獎條件:綜合測評成績列班級前50%,且在國家、上海市和學校組織的各級各類團學組織、班級或團支部建設、 志愿 服務、社會實踐及文體綜合類活動中起到核心作用或表現突出者,可參評社會活動獎,每班2個名額。

      (2)獎勵金額:200元/人

      4.準軍事化管理獎

      (1)評獎條件:評定學年嚴格遵守準軍事化管理各項規定,在遵紀守法、一日生活制度、行為禮儀等方面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每班1個名額,學校學生自律委員會的學生骨干可按其總數的30%進行評選。

      (2)獎勵金額:200元/人

      5.科創競賽獎

      (1)評獎條件:在國家級、省部級組織的學科競賽、科創競賽、學術研究、文體競賽等活動中獲得名次者,或學術成果在國內外正式出版的刊物上公開發表者,或實現創新 創業 項目成果的轉化如注冊成立公司、獲取國家專利等者,可參評科創競賽獎。相關證明材料交班級測評小組審核,學生處負責復審和評選。

      (2)獎勵金額:100-500元/人,具體如下:


      個人項目

      集體項目

      一等獎

      500元/人

      300元/人

      二、三等獎

      300元/人

      200元/人

      單項獎

      100元/人

      100元/人

      核心刊物

      500元/人

      第一作者300元,非第一作者200元/人

      一般刊物

      300元/人

      第一作者200元,非第一作者100元/人

      除科創競賽獎外,單項獎學金與綜合獎學金不兼得。

      6.民族學生獎學金

      (1)評獎條件:少數民族學生中,熱愛國家,擁護黨的領導,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的團結,堅決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維護社會公德,品行端正,宿舍內務合格,評獎學年未受到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在民族團結、專業學習、科創競賽、社會實踐、文體活動、志愿服務等活動中起到模范帶頭作用;學習態度端正,評獎學年無不及格課程(包括除滾動選修的選修課之外的所有必修、選修課程)。同等情況下,中西部和邊遠地區生源的少數民族學生可以優先評選。評選比例為班級人數的5%。

      (2)獎勵金額:200元/人

      (三)社會獎學金

      根據學校與相關企業、捐贈人簽訂的合作協議,為獎勵品學兼優的青年學子而特設立的獎學金。

      1.評獎條件:學習勤奮,學風嚴謹,勇于創新,綜合測評成績排名原則上位于班級前50%;具備流利的英文口頭及 書 面表達能力,英文 六級 考試成績在500分以上;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團隊合作精神與服務精神;參評社會獎學金者必須獲得同一年度的學校綜合獎學金。

      2.獎勵金額:2000-5000元/人(根據與企業、捐贈人簽訂的協議而定)

      申請助學金基本條件與資助金額:

      (一)基本條件

      1.品德良好,關心集體,積極參加各項集體活動;

      2.學習努力,積極向上,綜合測評成績班級排名比較靠前;

      3.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本學年未受通報批評和紀律處分,宿舍衛生檢查評比均在合格以上;

      4.及時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申請學年不得無故拖欠學費。

      5.家庭經濟困難,平時生活簡樸;

      (二)資助金額

      1.社會助學金金額:2000元/人

      2.學校助學金金額:500-1000元/人

      社會獎助學金評選的范圍、人數、金額、時間等,根據學校和相關企業、捐贈人所簽訂協議的要求具體實施。社會獎學金各項之間、社會助學金各項之間、社會助學金與學校助學金均不兼得。

      根據同類獎勵不重復以及就高不就低原則,獲得國家獎學金或上海市獎學金的,校內綜合獎學金只享受榮譽,不再重復獲得獎金;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社會獎學金之間不兼得。

      2、上海海關學院簡介

      上海海關學院(Shanghai Customs College)是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直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為“服務國家特殊需求人才培養項目”——學士學位授予單位開展培養碩士專業學位 研究生 試點工作單位。首批入選上海高等學校一流本科建設引領計劃、上海高等學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領計劃。
      中國海關高等教育起始于1908年清政府在 北京 建立稅務學堂(后更名為稅務專門學校,并遷址上海),該學堂是世界上最早從事海關高等專業教育的學校之一;上海海關學院前身為1953年設立的上海海關學校;1980年經國務院批準,升格為上海海關 專科學校 ;1996年更名為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2020年3月,教育部批準在上海海關高等專科學校的基礎上設立上海海關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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