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保證我院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關于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所稱的“招生工作”,是指經江西省教育廳批準,由教育部正式下達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的招生工作。
第三條?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章?學院基本情況
第四條?學校名稱與國標代碼
學院名稱:江西洪州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4505 及江西省報考代碼8684。
第五條?學校性質
民辦普通專科院校
第六條?辦學層次和辦學形式及學制
全日制民辦普通高職(專科)教育
學制:三年
第七條?招生對象及培養目標
學校招收參加2020年普通高考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和應用能力、動手能力、實踐能力的培養與鍛煉。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創業能力,比較系統的掌握本學科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較強能力和技術研發推廣基本能力的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為國家振興、民族興旺、社會發展服務。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八條?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
序號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元/年) |
1 | 670102 | 學前教育 | 三年 | 8500 |
2 | 650101 | 藝術設計 | 三年 | 9500 |
3 | 690306 | 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 | 三年 | 8500 |
4 | 540104 | 建筑室內設計 | 三年 | 9500 |
5 | 620201 | 護理 | 三年 | 8500 |
6 | 670403 | 社會體育 | 三年 | 9500 |
7 | 630302 | 會計 | 三年 | 8500 |
8 | 640101 | 旅游管理 | 三年 | 8500 |
9 | 640105 | 酒店管理 | 三年 | 8500 |
10 | 600112 | 高速鐵路客運乘務 | 三年 | 8500 |
11 | 630801 | 電子商務 | 三年 | 8500 |
12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 | 8500 |
13 | 630701 | 市場營銷 | 三年 | 8500 |
14 | 6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三年 | 9500 |
15 | 610205 | 軟件技術 | 三年 | 9500 |
16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三年 | 9500 |
17 | 56030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三年 | 9500 |
18 | 5607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三年 | 9500 |
19 | 560707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三年 | 9500 |
20 | 540502 | 工程造價 | 三年 | 9500 |
21 | 560309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三年 | 9500 |
22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術 | 三年 | 9500 |
具體招生計劃數詳見各省《報考指南》。 |
第十條?錄取原則及辦法第四章?錄取條件第九條?各專業學雜費具體標準詳見學校屆時給新生寄發的《入學須知》,并在收費大廳公示。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和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原則,根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的方式、擇優錄取。
1、普通高等專科教育招生,按本校在各省招生計劃數和考生志愿,實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2、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精神。
3、我校對非語言類考生的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男女比例不限。
4、我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文理兼收,承認各省聯考成績。專業成績合格且文化成績達到各省規定的相應層次文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上者,將按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按計劃錄取。
5、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1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合格者取得學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將予以退回。
第五章?學籍和畢業證書種類
第十一條?凡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按時來校報到后,在我省教育廳辦理學籍注冊,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學生考試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頒發國家教育部統一印制的蓋有江西洪州職業學院印章的專科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凡未經當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錄取手續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等教育學籍。
第六章?獎、助、貸制度
第十二條?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符合條件的家庭貧困學生可以申請不同等額的學費獎助。
第十三條?評選條件
學生在校期間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校規校紀;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各科學習成績優秀;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即可申請評選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評審的程序:個人申請、當地政府(民政部門)貧困證明,班級評議、院部評定、學校學生資助評審委員會審核,報教育廳批準。
第十四條?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8000元/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5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分為一檔每學年4400元/人,二檔每學年3300元/人,三檔每學年2200元/人,學習成績特別優秀的家庭貧困學生可同時申請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或在校生證明,可在學生生源地辦理無息貸款(在校期間),每學年每人最高不超過8000元。
第七章?學院地址及聯系方式
第十五條?學校地址:江西省豐城市龍津湖總部經濟基地大學城
第十六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4008-0791-91(免長途費)0795-6520128、6520123
郵編:331100
學校網址:
第八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觸之處,以國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江西洪州職業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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