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院始建于1975年,隸屬于天津能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依托行業優勢,以能源、建筑、城市管理三大類專業建設群建設為主,圍繞天津區域能源產業強大的綜合實力,凸顯了行業優勢的辦學定位,助推了學院多方聯動、多元參與、開放共享的辦學格局。是天津市“十三五”提升辦學能力“國內一流水平優質校”、“世界先進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
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
招生工作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日常工作。
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院校志愿實行順序志愿省份,錄取以志愿優先為原則,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的考生,只有當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的考生,依此類推。實行平行志愿省份,錄取以所在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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