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擇優錄取。
學校錄取時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擇優錄取;實行梯形志愿投檔的省份,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各專業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對應屆生和往屆生同等對待。
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標準執行。
湖北文理學院理工學院成立由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招生委員會為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及決策機構,其主要職責是領導學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訂學校招生工作政策,并對重大問題做出決策。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處。
學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進一步優化招生專業結構和區域結構,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及重點支持政策、歷年計劃安排等因素,科學合理編制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向社會公布。學校按教育部規定,設置普通本科預留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投放到報考我校優質生源集中的省(自治區、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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