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戲劇職業學院

      • 學歷層次: 高職
      • 學校性質: 高職高專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號

      錄取規則

      1、學院根據考生錄取總成績、招生計劃分類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業測試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

      2、專業確定按照“志愿優先”的原則,統籌安排。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所報專業不能錄取,其他專業未滿情況下,擇優調劑錄取。

      3、學院在規定時間內將預錄考生名單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審核批準、備案。

      4、學院根據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審批結果,寄發錄取通知書。

      5、錄取數據由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上報教育部,進入高校學生學籍庫。

      6、已被我院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山西省2020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他高校錄取。

      組織機構

      為確保單獨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研究、審定單獨招生工作的招生計劃、工作方案,審定錄取原則、錄取控制線。

      領導組設辦公室,負責草擬單獨招生工作方案、招生章程,指導、組織和協調各工作小組開展工作,草擬錄取方案、錄取控制線。

      領導組辦公室下設招生宣傳、網絡、文化基礎考務、專業測試考務、命題與閱卷、資格審查、錄取、后勤、保衛、紀檢監察等工作小組,在單獨招生領導組辦公室的指導下具體負責單獨招生的各項具體事宜。

      招生原則

      為突出高職教育特色,積極探索引導普通高中畢業生向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合理分流,不斷完善與學院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目標相適應的多元化選拔錄取機制,通過實行“學校組織考試考核,單獨擇優錄取”的方式,擇優選拔適合在我院相關專業學習、有突出特長或綜合素質優秀的人才。單獨招生選拔錄取工作堅持“考生自愿、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基本原則;堅持學院負責、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監督的原則;規范單獨招生的各項工作和程序,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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