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輕工大學

      • 學歷層次: 本科
      • 學校性質: 本科
      • 主要專業:
      • 聯系方式:
      • 院校地址: 湖北省武漢市常青花園學府南路68號/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環湖中路36號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依照有關規定按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校按公布的招生計劃錄取,具體招生計劃見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專刊。

        第十九條  2013年學校食品科學與工程類(食品科學與工程、食品質量與安全、糧食工程)、生物科學類(生物科學、生物技術、生物工程)、化學類(應用化學、材料化學)、化工與制藥類(化學工程與工藝、輕化工程)、機械類(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包裝工程)、電氣類(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計算機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網絡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土木類(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工商管理類(工商管理、市場營銷、會計學、旅游管理)、設計學類(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動畫)、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按大類招生。

        第二十條  學校在調檔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市、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的政策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有多項政策性加分,只能取最高的一項分值。

        第二十一條  學校第一志愿的投檔比例一般為120%,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內,學校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投檔比例將作適當調整。

        第二十二條  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學校可以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三條  考生專業安排辦法按照“專業級差”錄取規則,即在第1專業與第2專業設級差1分,第2專業與第3專業設級差1分,第3專業以后的專業不設級差視為平行專業志愿,等效基準成績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單科成績的先后排序;在江蘇省實行“先分數后等級”和“專業級差”錄取規則;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錄取規則。

        第二十四條  報考我校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要求英語單科成績應在良好以上,報考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培養計劃)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單科成績應在良好以上。

        第二十五條  湖北省的水產養殖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食品科學與工程)、機械設計制造類(中外合作辦學)(機械設計及自動化)專業只招收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當填報該專業志愿生源不足時,可在投檔線下降分錄取有該專業志愿的考生,直至同批次線。

        第二十六條  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情況下,學校將給予退檔處理。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給予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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