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教育部關于做好0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2)、身體健康狀況須符合國家教育部體檢建議標準。 (3)、具體錄取方式: A:達到當地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按志愿錄取,從第一志愿的考生起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投檔,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投檔,以此類推,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隨機調錄; B:對于進檔考生,根據考生考試成績按照專業志愿先后方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6、其他: (1)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可享受國家、省政府、學院獎學金。 (2)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經審核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及國家、省政府、學院助學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