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錄取規則1、汕尾職業技術學院將在省招生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學院各專業的培養目標與各學科的要求,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根據生源計劃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齲2、學院錄取的考生必須符合《廣東省200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的報考條件、錄取資格和體檢標準。3、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上線考生若無重大問題,原則上不退檔,并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優先滿足考生填報專業的第一志愿,如該專業額滿,則按其所填報專業順序投送相關專業錄齲非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上線考生,學院將根據各專業缺額情況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按出檔先后、從高分到低分錄齲4、學院將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第一志愿填報我院的考生;相關考試科目成績優異的考生;現役義務兵、退伍軍人、勞動模范。5、屬政策照顧加分、降線的考生,按有關規定執行。6、新生入學后,外語教學以英語教學為主,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師范類考生還應具備五官端正、口齒清楚、四肢健全無明顯殘疾。7、五年制大專在應屆初中考生中招收,藝術類專業錄取必須包含文化分和面試成績兩部分,在文化分達到省劃定分數線的基礎上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齲其他五年制大專專業按文化分從高分到低分錄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