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學費與住宿費
第九條我校各專業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辦[2004]232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本科學費標準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4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37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5700元。
專科學費標準為:文科類每生每年3300元,理工類每生每年3600元,醫學類每生每年4400元,藝術類每生每年5600元。
※與英國和印度合作辦學的學費每生每年1.3萬元。
※軟件職業技術學院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年9000元,其它專業每生每年8000元。
第十條我校按不同的公寓規格收取住宿費。6人間每生每年700--750元,4人間每生每年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