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規則第十七條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齲第十八條在省招生委員會劃定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在保證完成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制定具體錄取標準,按照文科類、理科類分類錄齲第十九條提前第二批本科各專業由省招生辦按我校提供的經面試、政審合格的考生數據投檔,我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提前第二批本科(公安類專業)女生招生比例控制在20%以內;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本科招生實行平行志愿的投檔比例不高于105%;在廣東省文科類、理科類專科招生,我校根據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投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0%-120%以內。第二十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符合廣東警官學院投檔要求的情況下,學校依據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齲第二十一條專業錄取按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齲在第一專業志愿額滿的情況下,按考生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依次類推,不設置專業志愿級差。根據考生專業填報順序,總分相同時,專業相關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齲第二十二條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總成績并兼顧單科成績,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的專業錄取,否則,作退檔處理。第二十三條退檔原則:(一)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二)理由充足,手續齊全;(三)學校紀檢監察部門人員負責對退檔情況進行監督、備案;(四)學校招生辦負責對考生提出的退檔質疑作出答復。第二十四條對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當年度《普通高等學校照顧加分考生資格》中的加分予以認可。符合國家和省招生辦公示通過的各種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齲第二十五條本校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第二十六條在廣東省,報考我校文科類、理科類本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兩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報考文科類、理科類專科層次的高中畢業生,三門學業水平考試均須獲得等級成績,且至少有一門達到C級及其以上等級。當考生考試成績(或排序)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的考生可優先錄齲專業錄取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