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錄取原則及要求: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河北省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考察,擇優錄取”的原則。2、凡符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報我校。3、招生體檢標準遵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4、對于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錄取,即將進檔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各專業均為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對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調劑到缺額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5、藝術、體育類考生錄取:①河北省的藝術、體育類考生文化課、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北省劃定的分數線后,按省聯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②外省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該省藝術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所在省組織聯考的,聯考成績合格,按我校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6、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須口試成績合格;應用日語、應用俄語專業均為零起點專業,考生不限外語語種,英語語種考生須口試成績合格;旅游管理專業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公共外語課統一為英語。